在处理客户数据隐私的问题上,自认高出脸书、谷歌一等的苹果,也被人告了。
据彭博社消息,当地时间5月24日,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法院公布了一份起诉文件。来自罗德岛州、密歇根州的3名美国人,代表“数以万计”iTunes用户,向苹果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超500万美元的金额。
iTunes是苹果产品自带的一款数字媒体播放应用程序。除此以外,用户还可通过付费的方式成为会员,使用iTunes中相关服务。
macOS iTunes界面
而3位诉讼方认为,苹果向第三方出售、出租、转让iTunes用户个人数据,“狠赚了一笔(profits handsomely)”。这些个人数据包括:用户全名、家庭住址、学历等。
苹果甚至对上述个人数据进行了“明码标价”。起诉文件透露,任何个人或者机构都可以向苹果租用一个用户清单,筛选出符合“未婚”、“本科毕业”、“70岁以上”、“女性”、“年收入超过8万美元”、“爱听乡村音乐”等标签的用户。
文件指出,平均算下来,每1000个用户资料售价136美元。也就说每个iTunes用户的个人信息,大约售价1元人民币。
“苹果靠个人信息获利,既没有通知用户,也没有取得用户的同意。”由于苹果此举涉嫌违反3名诉讼人各自所在州的相关隐私保护法律,现控方请求法院裁定苹果,对每位来自罗德岛州受数据窃用危害的用户赔偿250美元,密歇根州每人赔偿5000美元(观察者网注:赔偿金额按各地法律标准而定)。总计赔偿金额超过500万美元。
观察者网注意到,苹果美国官网的用户隐私条例刚于5月9日更新,而中文官网还停留在4月4日版本。但在两个版本中苹果都强调,仅会收集非个人数据,并可出于“任何目的”收集、使用、转让和披露这些数据。鉴于个人信息的收集,苹果成必须会满足一个前提,就是先得取得用户的同意。
值得一提,苹果曾多次表示很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,为佐证这点,不惜暗讽谷歌、脸书等“反例”。
2015年6月,苹果CEO库克在出席活动室公开表示,对手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没有很好地保护用户隐私,并暗示个人数据正在被谷歌等硅谷大公司“出卖”。2018年初,脸书爆发“数据泄露门”后,库克又表示,这件事情“很可怕”,各国应该从严立法。
今年1月,拉斯维加斯召开消费电子展CES。苹果在确定不参展的情况下,在会展旁租下一个大型广告牌,被国内很多自媒体称为“踢馆”。
广告牌上写有“发生在你iPhone上的事,只会留在iPhone上(what happens on your iPhone stays on your iPhone)”,旨在模仿拉斯维加斯自2003年起兴起的旅游标语:“发生在拉斯维加斯的事,只会留在拉斯维加斯(what happens in Vegas, stays in Vegas)”。《商业内幕》当时指出,这是苹果在向竞争对手发出嘲讽。
而这句话在本起诉讼案中,也成为了诉讼对象攻击苹果的筹码。
文件第51页写道,“当你在iTunes上买音乐时,任何相关的数据都不会仅仅留在iPhone上。”
截至发稿,苹果方面并未回应。